近日,德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机械加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现场存在喷漆房空气压缩机皮带输送装置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丙烷使用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及其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8500元和1500元的行政处罚机械加工。
德阳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对涉案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倒逼企业主动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张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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